今天中午看Yahoo奇摩網路新聞時
看到了這篇報導
真的是氣到我不知該說啥好
文章的標題是
【網拍面交族注意 捷運將開罰1千5】
這....是怎樣
連在捷運做個面交也不可以唷!!
居然把面交的過程是為流動攤販一般
當做營利的行為
有需要這麼嚴苛嗎?
政府已經缺錢到如此地步了嗎?
這種錢也要向我們A
真的是想錢想瘋了...........
有些激動(不好意思,身為一個網拍族!!感同身受)
源自:愛上陽光的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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